精装修施工招标文件
××××样板房装修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编标统一口径
及技术澄清
附表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建设单位名称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样板房精装修工程
3 建设地点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工期时间 工期时间为45日历天
6 投标人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
7 计价方式 预算招标,综合单价法
8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
9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及时间
地点:×ו××工程部办公室
时间:2006年5 月 17 日 下午16:00前
10 投标单位现场勘探
地点及时间
地点:×ו××工程部办公室
时间:2006年 5 月 18日 下午16:00前
11 投标保证金额及支付形式 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支付形式:支票或汇票
12 收款单位名称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 投标答疑会 地点:×ו××工程部办公室
时间:2006年5月19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单位。
询问不予以答复
14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叁份副本。并另行提供电子版一份(刻录成CD-R光盘,所有带数据的表格均采用Excel格式,文档表达均采用Word格式,含商务、技术标),装入“正本”密封袋中。
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地点:中国针织城18楼×××××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06年 5 月 24 日 9:00时
16 开标会 地点:中国针织城18楼×××××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06年5 月 24 日 9:30时
17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18
重要提示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编标统一口径等招标资料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上的内容时,请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书面反映,在规定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则视作对所有招标资料完全理解,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并由此承担一切风险。
第一章 综合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样板房精装修工程(2#楼标准层户型、3#楼A户型、3#楼D户型、3#楼E户型)
1.1.2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复兴地区19号地块×××××。
1.1.3 资金来源:自筹。
1.2有关单位和机构
建设(招标)单位: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单位: 浙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公司
装修设计单位: 高文安设计有限公司
总承包施工单位: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3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本次装修工程招标邀请具有建设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通过资质预审的装饰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1.4 投标单位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持有国家建设部核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招标单位择优选择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可靠、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近两年内在国内承建过类似高档精装修工程以及高档五星级宾馆客房装修工程优先考虑。
凡接到投标通知书的单位,均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
1.5中标单位的施工合同将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
第二章 投标须知
2.1 投标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和要求,有足够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并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经验。在能够保证具有独立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任务能力的前提下,实事求是进行投标,并承担一切投标风险和费用。一旦中标,除合同有关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工程费用,否则以违约处理。
2.2 招标范围
×××××2#楼标准层户型、3#楼A户型、3#楼D户型、3#楼E户型四套样板房室内装修。
2.3投标报价编制及依据
2.3.1招标单位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必须根据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包括技术标、商务标)。投标人根据招标单位所提供的装修施工图纸,参照浙江省现行有关计价依据结合市场行情自行计算工程量,自主报价。凡工程量及工作项目少算、漏算者,投标报价不得再作调整,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技术与经济风险。
2.3.2 投标单位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工程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资料及招标有关资料,结合市场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投标报价,并按招标人提供表式以综合单价分列计算,投标单位一旦中标,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工程费用,否则以违约处理。
2.3.3预算招标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3.4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确定。
2.3.5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是表明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的项目。
2.3.6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及各类规费、保险费(含工程保险费等)、其他招标文件要求列入本表的内容。
2.3.7 税金按附表要求单列。
2.3.8零星工作及其他工作费
2.3.8.1零星工作费,投标人按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内容报单价,不计入总报价。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2.3.9预算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2.3.10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
2.4 报价中有关费用处理
2.4.1本室内样板房装修工程由中标单位进行总协调,在施工期间负责对招标人另行分包的工程、甲供材料、设备等的配合、协调工作,所需费用单列并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另行分包的单体装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2.4.2中标单位应对需进场的甲供材料、设备组织验收,因验收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若发现甲供材料、设备本身存在缺陷,中标单位应在安装前及时向业主书面反映,若经书面反映而未被业主采纳的,该缺陷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工作所需费用,并单列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除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外,还应满足《××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工程成品保护管理条例》、《××工程装饰设计技术澄清》的规定,凡施工图纸不明确,但以上各类法规、规程和标准、条例、规定中有要求的措施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费用单列并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5本工程土建施工单位为总包单位,装修工程纳入总包管理,本工程总包配合的内容为提供现有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生活用水电,承建单位使用总包的临时办公、搭伙及住宿费,公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治安、绿化、卫生防疫等费用由中标人与总包单位自行结算,相关费用请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计算,费用单列,并列入投标总报价。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与总包单位签定总分包配合协议,服从总包管理。
2.4.6根据现有施工场地等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必须发生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材料、设备的存储堆放(含甲供材料)、二次搬运、保管、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临时安全消防、临时设施租用、装修垃圾清运、夜间施工、赶工措施、限电限水拉闸(应有相应的应急供水供电专项措施)、工程变更造成的窝工等产生的费用,并单列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7因本工程场地狭小,投标人要充分考虑这一不利因素对工程的影响,自行解决工人住宿问题,费用单列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
2.4.8所有相关的开孔(含灯具、风口等)、开洞(含砼及钢筋砼面凿洞等)、预留孔、检修口、开槽、检修门、各类管道封包、洞口封堵、修补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计算,并单列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9房间墙体等拆除、垃圾清运工程量请投标人自行计算,并单列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10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中标单位应负责完工后的室内环境检测,检测单位需获得发包商的认可。监测费用单列,计入投标报价。
2.4.11根据国家规范和地方相关规定,必要的图纸深化、审核费用及现有图纸加盖图签所需相关费用及认为必要的试验费用、材料测试费用、室内环境检测等费用均单独报价,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样板房修改方案等的因素,除重大设计方案变更,经招标人签证允许调整外,其余局部调整至招标人满意的修改、返工等费用不再另行签证、调整,以上因素所需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总报价,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4.13以上要求单列的费用列入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表”(附表1-3)中,并一次性包干。实际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该项费用。
2.5投标报价补充说明:
2.5.1所有木作业工程的综合单价中均应包括完成该子目的底层处理及油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请投标人及时咨询,按设计物料样板的要求进行报价,实际施工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样板的要求,材料进场前由招标人确认。
2.5.2暗芷木结构必须按要求做防腐及防火涂层处理(采用的防火材料需经过消防部门认可),所有木地板均需防虫处理,费用计入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5.3所有卫生间等需要做防水处理的部位,均按要求进行防水、防潮处理,费用计入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2.5.4招标人提供暂定价的子目或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暂定价组价,且不得低于暂定价,暂定价不得优惠。结算时,根据建设单位签证的实际价格(市场询价价格,不计其他利润等)与暂定价调整差价,差价部分仅计税金。
2.5.5招标人提供暂定价的材料(含甲供材料及甲定乙供材料),其价格为主材本身的价格,不含损耗及安装费等,请投标单位自行组价,主材用量(含损耗)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明确,列入投标报价。
2.5.6设计师提供设计小样的材料(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部现场察看,并及时咨询,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实物样板要求,材料进场前由招标人确认,并在材料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表1-6)中说明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及价格。
2.5.7招标人未提供品牌、型号及设计实物样板的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材料品牌列入投标报价,所有材料包括辅助用材料必须需满足环保等要求,辅助材料品质要求需与主材品质相匹配。并在投标书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表1-6)单独列表,详列设备、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以及价格等。
2.5.8所有材料品质要求优质。
2.6投标文件编制补充说明
2.6.1投标函格式:
2.6.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成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经验介绍、具体承担本工程施工负责人的简介、技术力量配备情况和业绩,以及承担本工程的施工队伍目前在何处、何时能进场、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和建议、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意见。
2.6.1.2投标人必须提供二个项目案例(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的类似规模,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其中一例为最能代表投标单位水平的工程项目,另一例为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所承担的项目)的情况介绍。提供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名称、竣工时间和合同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6.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2.6.2商务部分格式:
2.6.2.1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及本章相关内容,按本章划分的标段为单元列入投标报价。
2.6.2.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表式格式分别填写,其中附表1-2装饰工程报价表应以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顺序及单位计入。顺序表中未列齐全的子目,请投标人在相应分部提供的子目后面补充;安装工程按系统及标段分别计算。附表2-1,应将各子目按表式要求并按表1-2顺序分析列入,相同子目综合单价分析只需提供一次。
2.7实物封样
实物封样标应根据招标人在材料清单中要求实物封样的材料提供,并按材料清单中样板顺序切割成样板固定在约600*1000大小的夹板上,注明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使用部位,所注明的信息应与主要材料设备汇总表相符。
2.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和顺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9 承包方式
本次招标的装修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总承包,施工总报价 除发包方确认设计变更、联系单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2.10 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10.1 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确保“西湖”杯。
2.10.2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选用和施工方案的实施,必须经甲方代表审核批准。
2.11 材料供应
2.11.1所有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等相关证明,并由甲方验收认定。投标书中所有设备及材料(包括辅助用材料),必须注明生产厂商、品牌、规格型号、价格,所有材料包括辅助用材料需满足环保等要求,辅助材料品质要求需与主材品质相匹配。若施工中使用劣质材料及未按投标报价的品牌材料施工,甲方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整改、处罚(每发现一次罚款伍仟元)。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材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
2.12 投标费用
2.12.1 投标单位对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踏勘现场、编制和递交投标书等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理。无论投标过程的处理方式和决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12.2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支付500元工本费(不退回)。领取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并支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2.12.3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招标单位向未中标单位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同时收回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如图纸文件损坏、遗失,按100元/张赔偿,赔款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13 招标文件组成
2.13.1 投标通知书;
2.13.2 招标文件;
2.13.3 施工图及有关资料;
2.13.4招标方提供样板房工程量报价顺序清单;
2.13.5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和中标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的投标,可视为废标。
2.14投标书的递交与组成内容
2.14.1 递交的投标书应一式三份,注明“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字样,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装袋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送达中国针织城18楼×××××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将出具收条明确收到投标书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招标单位不再受理。
2.14.2 投标书组成内容包括技术标、商务标两个部分。
2.15 开标
本工程实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中国针织城18楼×××××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加。
2.16 审标、投标澄清
2.16.1 审标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书的内容进行全面审阅,并确认投标书是否合格有效。凡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作出响应的投标书,将有可能被视为不合格的标书,取消投标资格。
审标的主要内容如下:
投标书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
投标报价书、预算书有无算术差错、疑问、漏项,报价是否合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全面可行。
质量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靠。
关键技术方案是否先进可靠。
2.16.2 投标澄清
经审标,对投标书需进一步澄清、明确或商议有关技术、管理及报价问题,将由评标委员会向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澄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全权代表必须到现场并接受投标澄清,其投标澄清记录须经投标单位代表审阅签字,并应视作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投标澄清时不得对投标书中的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改变。
2.17 评标
评标委员会在审标、投标澄清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就下述几个方面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分析 、打分,并完成评标报告。
2.17.1 在报价合理、报价依据充分可靠、优惠费用分析明确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因严重漏项、少算工程费用而造成的低价标不能中标。
2.17.2 工程质量要求确保“西湖杯”,相应的施工保证措施完善。
2.17.3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能够提前且相应的保证措施可靠。
2.17.4 投标单位的资质、实力、施工经验、履约信誉、计划调动管理班子和施工队伍的到位率和技术管理水平、劳动力保证程度、机械装备水平和到位率。
2.17.5 对招标文件各条款的确认程度、投标诚意及积极性、投标书编制质量及其他。
2.18询标
招标单位根据评标结果,确定询标内容。询标记录须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并视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2.19决标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并按约定的决标方法进行决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当各项综合因素基本类似时,则将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竞争力并承诺提供较佳优惠服务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20 中标签约
2.20.1 投标单位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 天内,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投标书中的各项条款,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履约保证金中组成比例:质量为50%;工期为30%;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为10%(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到岗率要求100%);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为1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如无违约行为,则全数退还,不计利息。如质量目标未达到,扣罚全部质量保证金。如人员到位率有违约行为,按人员责任的重要性扣罚。如因承包单位的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2.20.2 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书中的约定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者,招标单位可直接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单位的中标权,另选其他投标单位中标。
招标单位违约而拒签合同,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并以相等数额支付中标单位违约金。
2.21 招标单位对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