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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安徽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

本主题由 TCD 于 2008-8-27 22:08 分类

安徽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

  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是当前房地产业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深入开展这项工作,日前安徽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物价局联合下发《安徽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核心是通过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重在建立标本兼治的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长效机制。
  据了解,此举是安徽省积极响应9月11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重要举措。
  从安徽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处获悉,该省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将历时一年,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与三部委相关部署完全一致。即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2006年9月)、自查自纠与督察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2007年4月至7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07年8月至9月)。分别从商品房预售违规、恶意炒作行为、广告违规、销售合同违规、房地产经纪人违规、价格违法行为等六大方面的二十八个小项着手,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卖房号、捂盘惜盘、哄抬物价,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为保证该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安徽省还成立了由建设厅主要领导、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物价局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协调小组及工作小组。要求各市、县房地产、工商、物价部门统筹安排、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和工作小组,并于9月底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工作方案、时间表、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上报省级相关单位。
  安徽省除于今年11月份由建设、工商、物价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市、县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外,还特别要求各地市于11月15日前上报3例查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典型案例。
  此外,该省还要求各市县认真分析整治中查处的问题,逐步建立起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违规行为的研究分析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堵塞政策和制度上的漏洞;二是实现联合监管,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查处违规工作的联动机制;三是密切联系群众,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的举报投诉有回音、有着落;四是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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