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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再谈加强施工吊篮的安全管理

再谈加强施工吊篮的安全管理

加强对吊篮等起重机械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一、严格验收制度,强化对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
    1、吊篮等起重机械在安装、移位后,必须经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2、凡是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吊篮安装、拆卸、移位、操作等相关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省建管局考核,取得机械操作工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攀登吊篮和从事与吊篮相关的任何作业。
    二、强化对起重机械限位保险装置的安全监管
    1、吊篮安全锁、塔机限位保险、物料提升机防断绳、外用电梯防坠器等安全装置必须使用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产品,原设备的生产厂家有安全装置的,应使用原厂家的产品。安全装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厂家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施工单位在使用吊篮等起重机械前,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检验情况进行核对,对安全装置的检验情况与原厂家或检验机构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确认,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
    3、产权单位更换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时,应到市安全防护用具市场购买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购货凭证等相关资料存放在设备档案备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更换、使用安全装置。
    4、安全装置上的标牌须清晰明确。凡是安全装置标牌损坏、丢失的,必须要到原厂家重新办理标牌,并固定在安全装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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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资料怎么没人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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