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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2

上的工程。
8.2.3 含氧化钙类膨胀剂配制的混凝土(砂浆)不得用于海水或有侵蚀性水的工程。
8.2.4 掺膨胀剂的混凝土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和填充性混凝土工程。
8.2.5 掺膨胀剂的大体积混凝土,其内部最高温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内外温差宜小于25℃ 。
8.2.6 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刚性屋面宜用于南方地区,其设计、施工应按《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执行。
8.3 掺膨胀剂混凝土(砂浆)的性能要求
8.3.1 施工用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性能应满足表8.3.1的要求,限制膨胀率与干缩率的检验应按附录B方法进行;抗压强度的试验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进行。
8.3.2 填充用膨胀混凝土;其性能应满足表8.3.2的要求,限制膨胀率与干缩率的检验应按附录B进行。
8.3.3 掺膨胀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试验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进行。填充用膨胀混凝土的强度试件应在成型后第三天拆模。
8.3.4 灌浆用膨胀砂浆:其性能应满足表8.3.4的要求。灌浆用膨胀砂浆用水量按砂浆流动度250±10mm的用水量。抗压强度采用40mm×40mm×160mm试模,无振动成型,拆模、养护、强度检验应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进行,竖向膨胀率测定方法应按附录C进行。
8.3.5 自应力混凝土:掺膨胀剂的自应力混凝土的性能应符合《自应力硅酸盐水泥》JC/T 218的规定。
8.4 设 计 要 求
8.4.1 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应在限制条件下使用,构造(温度)钢筋的设计和特殊部位的附加筋,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规定。
8.4.2 墙体易于出现竖向收缩裂缝,其水平构造筋的配筋率宜大于0.4%,水平筋的间距宜小于150mm,墙体的中部或顶端300~400mm范围内水平筋间距宜为50~100mm。
8.4.3 墙体与柱子连接部位宜插入长度1500~2000mm、 8~10mm的加强钢筋,插入柱子200~300mm,插入边墙1200~1600mm,其配筋率应提高10%~15%。
8.4.4 结构开口部位、变截面部位和出入口部位应适量增加附加筋。
8.4.5 楼板宜配置细而密的构造配筋网,钢筋间距宜小于150mm。配筋率宜为0.6%左右;现浇补偿收缩钢筋混凝土防水屋面应配双层钢筋网,构造筋间距宜小于150mm,配筋率宜大于0.5%。楼面和屋面后浇缝最大间距不宜超过50m。
8.4.6 地下室和水工构筑物的底板和边墙的后浇缝最大间距不宜超过60m,后浇缝回填时间应不少于28d。
8.5 施 工
8.5.1 掺膨胀剂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膨胀剂:应符合《混凝土膨胀剂》JC 476标准的规定;膨胀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应进行限制膨胀率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2 水泥:应符合现行通用水泥国家标准,不得使用硫铝酸盐水泥、铁铝酸盐水泥和高铝水泥。
8.5.2 掺膨胀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胶凝材料最少用量(水泥、膨胀剂和掺合料的总量)应符合表8.5.2的规定;
2 水胶比不宜大子0.5:
3 用于有抗渗要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的水泥用量应不小于320kg/m3,当掺入掺合料时,其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80kg/m3;
4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2%,不宜小于6%;填充用膨胀混凝土的膨胀剂掺量不宜大于15%,不宜小于10%;
5 以水泥和膨胀剂为胶凝材料的混凝土。设基准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用量为 、膨胀剂取代水泥率为,膨胀剂用量m、水泥用量m 。
6 以水泥、掺合料和膨胀剂为胶凝材料的混凝土,设膨胀剂取代胶凝材料率为K、设基准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用量为m和掺合料用量为,膨胀剂用量、掺合料用量、水泥用量 。 8.5.3 其他外加剂用量的确定方法:膨胀剂可与其他混凝土外加剂复合使用,应有较好的适应性,膨胀剂不宜与氯盐类外加剂复合使用,与防冻剂复合使用时应慎重,外加剂品种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8.5.4 粉状膨胀剂应与混凝土其他原材料一起投入搅拌机,拌和时间应延长30s。
8.5.5 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计划浇筑区段内连续浇筑混凝土,不得中断;
2 混凝土浇筑以阶梯式推进,浇筑间隔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3 混凝土不得漏振、欠振和过振;
4 混凝土终凝前,应采用抹面机械或人工多次抹压。
8.5.6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和大面积板面混凝土,表面抹压后用塑料薄膜覆盖,混凝土硬化后,宜采用蓄水养护或用湿麻袋覆盖,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2 对于墙体等不易保水的结构,宜从顶部设水管喷淋,拆模时间不宜少于3d,拆模后宜用湿麻袋紧贴墙体覆盖,并浇水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养护时间不宜少于14d;
3 冬期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后,应立即用塑料薄膜和保温材料覆盖,养护期不应少于14d。对于墙体,带模板养护不应少于7d。
8.5.7 灌浆用膨胀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用膨胀砂浆的水料(胶凝材料十砂)比应为0.14~0.16,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min;
2 膨胀砂浆不得使用机械振捣,宜用人工插捣排除气泡,每个部位应从一个方向浇筑;
3 浇筑完成后,应立即用湿麻袋等覆盖暴露部分,砂浆硬化后应立即浇水养护,养护期不宜少于7d;
4 灌浆用膨胀砂浆浇筑和养护期间,最低气温低于5℃时,应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措施。
8.6 混凝土的品质检查
8.6.1 掺膨胀剂的混凝土品质,应以抗压强度、限制膨胀率和限制干缩率的试验值为依据。有抗渗要求时,还应做抗渗试验。
8.6.2 掺膨胀剂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检验,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 82进行。

9 泵 送 剂
9.1 品 种
9.1.1 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由减水剂、缓凝剂、引气剂等复合而成的泵送剂。
9.2 适 用 范 围
9.2.1 泵送剂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其他构筑物的泵送施工的混凝土;特别适用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适用于滑模施工等;也适用于水下灌注桩混凝土。
9.3 施 工
9.3.1 泵送剂运到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pH值、密度(或细度)、坍落度增加值及坍落度损失。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使用。
9.3.2 含有水不溶物的粉状泵送剂应与胶凝材料一起加入搅拌机中;水溶性粉状泵送剂宜用水溶解后或直接加入搅拌机中,应延长混凝土搅拌时间30s。
9.3.3 液体泵送剂应与拌合水一起加入搅拌机中,溶液中的水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9.3.4 泵送剂的品种、掺量应按供货单位提供的推荐掺量和环境温度、泵送高度、泵送距离、运输距离等要求经混凝土试配后确定。
9.3.5 配制泵送混凝土的砂、石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泵送高度超过50m时,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25mm;卵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0mm;
2 骨料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碎石不宜大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的1/3;卵石不宜大于混凝土输送管内径的2/5;
3 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宜大于10%;
4 细骨料宜采用中砂,通过0.315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小于15%,且不大于30%,通过0.160mm筛孔的颗粒含量不宜小于5%。
9.3.6 掺泵送剂的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及《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 146等;
2 泵送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00kg/m3;
3 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 :
4 泵送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0.6;
5 泵送混凝土含气量不宜超过5%;
6 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100mm。
9.3.7 在不可预测情况下造成商品猩凝土坍落度损失过大时,可采用后添加泵送剂的方法掺入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中,必须快速运转,搅拌均匀后,测定坍落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后添加的量应预先试验确定。

10 防 水 剂
10.1 品 种
10.1.1 无机化合物类:氯化铁、硅灰粉未,锆化合物等。
10.1.2 有机化合物类:脂肪酸及其盐类、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甲基硅醇钠、乙基硅醇钠、聚乙基羟基硅氧烷)、石蜡、地沥青、橡胶及水溶性树脂乳液等。
10.1.3 混合物类:无机类混合物、有机类混合物、无机类与有机类混合物。
10.1.4 复合类:上述各类与引气剂、减水剂、调凝剂等外加剂复合的复合型防水剂。
10.2 适 用 范 围
10.2.1 防水剂可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屋面、地下室、隧道、巷道、给排水池、水泵站等有防水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工程。
10.2.2 含氯盐的防水剂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2.3条、第6.2.4条、第6.2.5条的规定;其掺量应符合本规范第6.3.2条的规定。
10.3 施 工
10.3.1 防水剂进入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pH值、密度(或细度)、钢筋锈蚀,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使用。
10.3.2 防水混凝土施工应选择与防水剂适应性好的水泥。一般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有抗硫酸盐要求时,可选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并经过试验确定。
10.3.3 防水剂应按供货单位推荐掺量掺入,超量掺加时应经试验确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0.3.4 防水剂混凝土宜采用5~25mm连续级配石子。
10.3.5 防水剂混凝土搅拌时间应较普通混凝土延长30s。
10.3.6 防水剂混凝土应加强早期养护,潮湿养护不得少于7d。
10.3.7 处于侵蚀介质中的防水剂混凝土,当耐腐蚀系数小于0.8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防水剂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00℃,否则必须采取隔断热源的保护措施。

11 速 凝 剂
11.1 品 种
11.1.1 在喷射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的粉状速凝剂:以铝酸盐、碳酸盐等为主要成分的无机盐混合物等。
11.1.2 在喷射混凝土工程中可采用的液体速凝剂:以铝酸盐、水玻璃等为主要成分,与其他无机盐复合而成的复合物。
11.2 适 用 范 围
速凝剂可用于采用喷射法施工的喷射混凝土,亦可用于需要速凝的其他混凝土。
11.3 施 工
11.3.1 速凝剂进入工地(或混凝土搅拌站)的检验项目应包括密度(或细度),凝结时间、1d抗压强度,符合要求方可入库、使用。
11.3.2 喷射混凝土施工应选用与水泥适应性好、凝结硬化快、回弹小,28d强度损失少、低掺量的速凝剂品种。
11.3.3 速凝剂掺量一般为2%~8%,掺量可随速凝剂品种、施工温度和工程要求适当增减。
11.3.4 喷射混凝土施工时,应采用新鲜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
11.3.5 喷射混凝土宜采用最大粒径不大于20mm的卵石或碎石,细度模数为2.8~3.5的中砂或粗砂。
11.3.6 喷射混凝土的经验配合比为:水泥用量约400kg/m3,砂率45%~60%,水灰比约为0.4。
11.3.7 喷射混凝土施工人员应注意劳动防护和人身安全。

附录A 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
A.0.1 本检测方法适用于检测各类混凝土减水剂及与减水剂复合的各种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也可用于检测其对矿物掺合料的适应性。
A.0.2 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净浆搅拌机;
2 截锥形圆模:上口内径36mm,下口内径60mm,高度60mm,内壁光滑无接缝的金属制品;
3 玻璃板:400mm× 400mm×5mm;
4 钢直尺: 300mm;
5 刮刀;
6 秒表,时钟;
7 药物天平:称量100g;感量1g;
8 电子大平:称量50g;感量0.059。
A.0.3 水泥适应性检测方法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将玻璃板放置在水平位置,用湿布将玻璃板、截锥圆模、搅拌器及搅拌锅均匀擦过,使其表面湿而不带水滴;
2 将截锥圆模放在玻璃板中央,并用湿布覆盖待用;
3 称取水泥600g,倒入搅拌锅内;
4 对某种水泥需选择外加剂时,每种外加剂应分别加入不同掺量;对某种外加剂选择水泥时,每种水泥应分别加入不同掺量的外加剂。对不同品种外加剂,不同掺量应分别进行试验;
5 加入174g或210g水(外加剂为水剂时,应扣除其含水量),搅拌4min;
6 将拌好的净浆迅速注入截锥圆模内,用刮刀刮平,将截锥圆模按垂直方向提起,同时,开启秒表计时,至30s用直尺量取流淌水泥净浆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的最大直径,取平均值作为水泥净浆初始流动度。此水泥净浆不再倒入搅拌锅内;
7 已测定过流动度的水泥浆应弃去,不再装入搅拌锅中。水泥净浆停放时,应用湿布覆盖搅拌锅;
8 剩留在搅拌锅内的水泥净浆,至加水后30、60min,开启搅拌机,搅拌4min,按本规范第A.0.3-6方法分别测定相应时间的水泥净浆流动度。
A.0.4 测试结果应按下列方法分析:
1 绘制以掺量为横坐标,流动度为纵坐标的曲线。其中饱和点(外加剂掺量与水泥净浆流动度变化曲线的拐点)外加剂掺量低、流动度大,流动度损失小的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好。
2 需注明所用外加剂和水泥的品种、等级、生产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等。如果水灰比(水胶比)与本规定不符,也需注明。

附录B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膨胀率及干缩率的测定方法
B.0.1 本测定方法适用于测定掺膨胀剂混凝土的限制膨胀率及限制干缩率。
B.0.2 测定补偿收缩混凝土纵向限制膨胀率和纵向限制收缩率所用仪器,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试模规格为100mm ×100mm×400mm。试件全长为355mm,其中混凝土部分为100mm×100mm×300mm,试件中间埋入一个纵向限制器具;
2 纵向限制器具装置(见附图B-1)所用的钢筋和钢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采用《钢筋混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中规定的钢筋,公称直径10mm,公称横截面面积78.54m2,钢筋两侧焊12mm厚的钢板,材质符合《碳素结构钢》(GB 700)技术要求,钢筋两端点各7.5mm范围内为黄铜,测头呈球面状,半径为3mm;
2)钢板与钢筋焊接处的焊接强度,不应低于260MPa;
3)纵向限制器具一般检验可重复使用三次,仲裁检验只允许使用一次,如骨架变形或焊缝开裂应废弃。
3 测量仪器精度为0.001mm的专用测长仪器,附图B-2是混凝土膨胀,收缩测量仪示意图。 第 35 页
B.0.3 补偿收缩混凝土纵向限制膨胀率和纵向限制收缩率的试验,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试件制作:先把纵向限制器具放入100mm×100mm调400mm的试模中,然后将混凝土一次装入试模,把试模放在振动台上振动至表面呈现水泥浆、不泛气泡为止,刮去多余的混凝土并抹平;然后把试件置于温度为(20±2)℃的标准养护室内养护,试件表面用塑料布或湿布覆盖,防止水分蒸发;
2 当补偿收缩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3~5MPa时拆模(一般为成型后12~16h),测量试件初始长度;
3 测量前3h,将测长仪、标准杆放在测量室内,用标准杆校正测长仪。测量前,将试体测头及测量仪测头擦净。测量时,将记有编号的一面朝上,面向测量者,其方向和位置要固定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使纵向限制器测头与测量仪测头正确接触,读数应精确至0.001mm。试件测定时间应为规定龄期 ±1h。每个试件长度,应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稳定值;
4 将测定初始长度后的试件浸入(20±2)℃的水中养护,分别测定3d、7d、14d的长度,然后移人室温为(20±2)℃相对湿度为(60±5)%的恒温恒湿箱或恒温恒湿室内养护,分别测定28d,42d的长度;上述测长龄期,一律从成型日算起;
5 每组成型的三个试件,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长度变化。计算应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三位。
B.0.4 补偿收缩混凝土的纵向限制膨胀率和纵向限制干缩率按下式计算: 1000×−=LLLttε (附B-1)
式中 ——试件在龄期,时的纵向限制膨胀率或纵向限制干缩率,(%); tε
L——试件基准长度(300mm);
0L——试件长度的初始读数(mm);
tL——试件在龄期 时的长度读数(mm)。

附录C 灌浆用膨胀砂浆竖向膨胀率的测定方法
C.0.1 本试验方法适用于灌浆用膨胀砂浆的竖向膨胀率的测定。
C.0.2 测试仪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百分表:量程10mm;
2 百分表架:磁力表架;
3 玻璃板:长140mm×宽80mm×厚5mm;
4 试模:100mm×100mm×100mm立方体试模的拼装缝应填入黄油,不得漏水;
5 铲勺:宽60mm,长160mm;
6 捣板:可钢锯条代用;
7 钢垫板:长250mm×宽250mm×厚15mm普通钢板;
C.0.3 仪表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钢垫板:表面平装,水平放置在工作台上,水平度不应超过0.02;
2 试模:放置在钢垫板上,不可摇动;
3 玻璃板:平放在试模中间位置。其左右两边与试模内侧边留出10mm空隙;
4 百分表:百分表与百分表架卡头固定牢靠。但表杆能够自由升降。安装百分表时,要下压表头,使表针指到量程的1/2处左右。百分表不可前后左右倾斜;
5 百分表架固定在钢垫板上,尽量靠近试模,缩短横杆悬臂长度。
C.0.4 灌浆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灌浆料用水量按流动度为250±10nirn的用水量;
2 灌浆料加水搅拌均匀后立即灌模。从玻璃板的一侧灌入。当灌到50mm左右高度时,用捣板在试模的每一侧插捣6次,中间部位也插捣6次。灌到90mm高度时,和前面相同再做插捣,尽量排出气体。最后一层灌浆料要一次灌至两侧流出灌浆料为止。要尽量减少灌浆料对玻璃板产生的向上冲浮作用;
3 玻璃板两侧灌浆料表面,用小刀轻轻抹成斜坡,斜坡的高边与玻璃相平。斜坡的低边与试模内侧顶面相平。抹斜坡的时间不应超过30s。成型温度、养护温度均为(20±3)℃;
4 做完斜坡,把百分表测量头垂放在玻璃板上,在30s内记录百分表读数。为初始读数; 0h
5 测定初始读数后30s内,玻璃板两侧灌浆料表面盖上二层湿棉布;
6 从测定初始读数起,每隔2h浇水1次。连续浇水4次。以后每隔4h浇水1次。保湿养护至要求龄期,测定3d、7d试件高度读数;
7 从测量初始读数开始,测量装置和试件应保持静止不动,并不受振动。
C.0.5 竖向膨胀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1000×−=hhhttε (附C-1)
式中 ——竖向膨胀率; tε
0h ——试件高度的初始读数(mm);
th——试件龄期为t时的高度读数(mm);
h——试件基准高度100(mm)。
试验结果取一组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精确至10-2。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不同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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