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
开展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培训工作的目的?
2003年底召开的党中央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做出了关于人才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第一次明确要“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估机构,探索社会化的企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第一次提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等等。在中央提出的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当中,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受市场环境、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缺陷的影响,以及企业人才队伍自身的学习、修炼等方面的原因,培育和发展得不够理想。为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央明确突出了必须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央明确提出了必须加强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战略任务。明确了“社会评价、资质认证和市场认可”的总体思路。其核心是以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为重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全面进行社会化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开展资质认证,为企业职业化建设提供人才保证。为落实中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的建设,建设部确立了“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课题,下达给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以启动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工作。因此,开展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培训工作,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建设部确立的“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课题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建筑企业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一大批建筑行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接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培训,是一项对国家、对行业、对企业、对经理人发展提高都是十分有力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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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认证是什么关系?
根据《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培训和认证是分开的。培训由培训机构进行,认证由认证机构来做。培训合格是申请认证的必要条件,认证是培训的必然结果。这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培训和资质认证是一样的,有志于这项工作的人员先经过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申报资质证书。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工作,是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规范下,由各地方、各行业的建筑业协会来做。根据建设部确立的“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研究”课题的要求,培训和认证都是课题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的改进做好组织准备。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内容是什么?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知识,要求具备一般职业经理人应当掌握的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也必须掌握建筑行业作为特许行业的各项经营管理知识。因此,申报资质认证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确认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按规定的学时学习《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的内容。《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教材》是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组织行业专家教授、有经验的企业家编写的,其内容高度浓缩职业经理人的一般性要求,重点突出建筑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同志为教材写了序言,给以高度评价。培训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分为六讲,各个培训机构都要由经过培训、熟悉教材内容的老师授课。应该说明的是,职业经理人的培训不是应试教育,而是素质教育。培训后要有测试,测试由培训机构从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测试题库中抽选,主要是检查培训效果。同时,我们制定最新出版的《建筑企业管理论丛》作为全国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参阅读本,该论丛包括《项目管理与建筑业》、《经营管理与建筑业》、《领到文明与建筑业》、《企业文化与建筑业》四册经典专著,是职业经理人增长知识,开阔思路,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领导水平不可多得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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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经理人?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是以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包括企业综合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营销、采购供应、技术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为职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意识和行业的实践经历,能够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知识拓展市场、发展企业、服务社会,从事建筑企业经营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报职业经理人?
本人自愿申请,准备从事或已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在建筑企业从事经营与项目管理的人员,经认证培训机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1、在学历与工作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满8年。取得研究生学历者,研究生就学时间可视为工作年限。(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满10年。(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企业内的组织或部门担任领导职务。
(2)主持或负责企业的某项业务工作。
二、高级职业经理人认证申报条件:
(一)在以下条件的学历与经历方面、任职与从业方面同时具备其中的任一项:
1、学历与工作经历方面(须具备其中任一项):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满10年。取得研究生学历者,研究生就学时间可视为工作年限。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从事建筑企业管理工作满12年。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任职及从业经历方面(须具备其中任一项):
(1)在特级资质建筑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领导职务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领导职务。
(2)在一级资质建筑企业任经营管理部门正职及以上,或在该资质企业下一级组织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中国建 筑业协会颁发的C级以上证书的项目经理。
(4)在二级资质建筑企业担任副职以上领导职务。
(5)在三级资质建筑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二)取得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满3年者。
(三)特殊贡献的人才。在企业经营与项目管理活动中,具备国家级重技术创新、经营管理业绩特别突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主持企业全面导工作或担任某一大型工程项目经理,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或行业建设协会推荐。认证办公室调查论证,报认证指导委员会审定,均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证书。
申请职业经理人的程序?
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依据本人自愿申请、企业推荐、培训测试、协会审核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评定要实行基本素质评价、工作业绩评价、专家面试评价(高级职业经理人)和综合评审四个方面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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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自愿申请。符合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登记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相片,最新学历、职称、任职证书扫描件,《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培训证书》以及工作业绩自我评定等申报要求的资料。
2、企业考核申报。申报人单位(企业)对申报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其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考核,并在申报登记表有关栏目内做出鉴定,加盖公章后向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以及其它授权成立的资质认证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认证分支机构)申报。
3、认证分支机构初审推荐。各认证分支机构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员的书面资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认证分支机构的初审推荐要求四个做到,即要做到条件符合、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服务到位。协会应当和申报人员的单位(企业)保持联系,以便核实申报资料的准确性。各认证分支机构在初审推荐时,要填写《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有条件的可从网上申报。
4、认证办公室审核。“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负责对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进行审核,并对材料汇总整理。审核应当做到四个清楚,一是对申报人个人状况清楚,即申报人的职务、学历、职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年限等方面要了解清楚。二是对申报人所在企业状况清楚,该企业的资质 等级、诚信记录、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方面要掌握清楚。三是培训状况清楚,审查申报人是否在定点培训机构取得合格证书。四是特殊情况清楚,例如特殊贡献人才、非建筑企业人员申报等情况,能够向专家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做出解释。
5、专家委员会评价。认证办公室根据申报人员的情况,及时组织“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进行复审评价。每次复审评价应从专家委员会中随机抽选5-7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的评价要做到四个确认,即确认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内容是否翔实,重在培训测评与业绩考核情况;申报程序是否合理,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资质评价与认证条件的要求。经评价确认合格者由认证办公室提交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审定批准。
6、指导委员会审定。指导委员会审定是集体确定,最终由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字,公告生效。指导委员会审定要做到两个体现,即体现公正性和权威性。审定方式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和通信会议两种方式表决。
申报人应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格:
1、《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申报登记表》
2、《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综合评定表》
二、提供以下证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最新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培训合格证书;
4、从业单位推荐函,包括对其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能力的评价和 工作业绩的鉴定(盖章);
5、从业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四、由认证办公室在专家委员会中随机抽选若干专家,对办公室提交的申报人的申报资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评价审核或面试答辩、综合评审后,做出是否认证和符合等级的评定。
五、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定意见,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评价与资质认证指导委员会对认证合格的申报人最终审定颁发资质认证证书并公告全行业。更多信息请访问学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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