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设厅文件
鲁建标字[2004]15号
关于印发
《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工程计价的需要,统一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程序,发布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率,根据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和《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现予以发布,本规则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由山东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中的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四年七月六日
一、总说明
(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并发布我省安装工程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 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计价活动,与《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配套使用。
(三) 安装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四) 本规则中的管理费率、利润率、税率、措施费费率和规费费率也可用于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但在计算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金额时,其措施项目费率=措施费率+措施费率×其中人工含量比例×(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
(五) 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包括该项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结)算时,仅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六) 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在工程发包时,按规定计算出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列为暂定金额;工程施工时,由工程发包单位、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内容进行确认,并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其费用,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七) 企业管理费率、利润率和部分措施费率按不同的工程类别确定。
(八) 本规则中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是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活动的依据,其中,实行定额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计算程序(二)。各种费率(规费、税金除外)是计价活动的参考。
二、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定额计价的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一 直接费 (一)+(二)
(一)直接工程费 Σ工程量×Σ[(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 (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 + (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其中:人工费(R1) Σ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
(二)措施费 1+2+3
1、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 按定额规定计算
2、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 ΣR1×相应费率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
其中:人工费(R2) Σ措施费中的人工费
二 企业管理费 (R1+R2)×管理费费率
三 利润 (R1+R2)×利润率
四 规费 (一+二+三)×规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税率
六 安装工程费用合计 一+二+三+四+五
说明:
1、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是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施工现场临时组装平台、格架式金属抱杆、球罐焊接防护棚、脚手架搭拆系数等。
(注: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2、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3、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的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例如: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以及按拟建工程实际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性项目费用等。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计算程序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Ji) 1+2+3+4+5
1、人工费 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Σ工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3、施工机械使用费 Σ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4、企业管理费 1×管理费费率
5、利润 1×利润率
分部分项工程量(Li) 按工程量清单数量计算
二 措施项目费 Σ单项措施费
单项措施费 某项措施项目基价+其中人工费×(管理费率+利润率)
三 其他项目费 (一)+(二)
(一)招标人部分 (1)+(2)+(3)
(1)预留金 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
(2)材料购置费 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
(3)其他 由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
(二)投标人部分 (4)+(5)+(6)
(4)总承包服务费 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或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列
(5)零星工作项目费(按零星工作清单数量计列) 零星工作人工费×(1+管理费率+利润率)+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6)其他 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计列
四 规费 (一+二+三)×规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税率
六 安装工程费用合计 一+二+三+四+五
注:序号中“二”中“某项措施项目基价”,系指按计算程序(一)计算的某项措施费金额。
三、安装工程费率表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单位:%
工程名称及类别费用名称 设备安装 炉窑砌筑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3 2.5 2 6 5 4
文明施工费 6 5 4 12.5 10.4 8.3
临时设施费 16.5 13 10 43 34 26
夜间施工增加费 3.6 3 2.5 9.4 7.8 6.5
二次搬运费 3.2 2.6 2.1 8.3 6.8 5.5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 3.3 2.8 10.4 8.6 7.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2 1.6 1.3 5.2 4.2 3.3
总承包服务费 5 3 1 - - -
企业管理费 65 54 42 135 112 87
利润 40 30 20 90 70 45
规费 工程排污费(发生时) 在工程招、投标(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暂按工程造价的3‰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工程造价的0.9‰计取
社会保障费 按建安工作量2.6%计算
住房公积金 按人工费总和的3.8%计取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按工程造价的1.2‰计取
安全施工费 ①总承包建筑工程: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②单独招标的装饰、大型土石方等工程:按工程造价的0.8%计取
税金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市、县城、镇外 3.22
说明:
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夜间施工增加费为20%;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40%,其余按25%(总承包服务费中不考虑)。
蓝字部分为青建管字[2004]45号。表中“工程造价”不含规费和税金。
四、工程类别划分
(一) 说明
1、 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各专业安装工程的功能、规模、繁简、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安装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
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工程建设各方作为评定工程类别等级、确定有关费用的依据。
3、 工程类别等级,均以单位工程划分,一个单位工程一般只定一个等级类别。
4、 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
5、 对于民用工程中列有单独标准的专业工程,可单独确定工程类别。
6、 水塔、水池的安装工程或工业建筑物中未设计工业设备的安装工程,其类别按相应建筑工程的类别等级确定安装工程类别等级。
7、 弱电工程是指电视监控、安全防范、办公自动化、通信广播、电视共用天线等系统。
8、 该标准中缺项时,拟定为Ⅰ类工程的项目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Ⅱ、Ⅲ类工程项目由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准,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二) 工程类别标准
1、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标准
Ⅰ类 1、 台重≥35t各类机械设备;精密数控(程控)机床;自动、半自动生产工艺装置;配套功率≥1500kW的压缩机(组)、风机、泵类设备;国外引进成套生产装置的安装工程。2、 主钩起重量桥式≥50t、门式≥20t起重设备及相应轨道;运行速度≥1.5m/s自动快速、高速电梯;宽度≥1000mm或输送长度≥100m或斜度≥10°的胶带输送机安装。3、 容量≥1000kV·A变配电装置;电压≥6 kV架空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全面积防爆电气工程。4、 中压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各型散装锅炉设备及其配套工程的安装工程。5、 各类压力容器、塔器等制作、组对、安装;台重≥40t各类静置设备安装;电解槽、电除雾、电除尘及污水处理设备安装。6、 金属重量≥50t工业炉;炉膛内径Ф≥2000mm煤气发生炉及附属设备;乙炔发生设备及制氧设备安装。7、 容量≥5000m³金属贮罐、容量≥1000m³气柜制作安装;球罐组装;总量>50t或高度>60m火炬塔架制作安装。8、 制冷量≥4.2MW制冷站、供热量≥7MW换热站安装工程。9、 工业生产微机控制自动化装置及仪表安装、调试。10、 中、高压或有毒、易燃、易爆工作介质或有探伤要求的工艺管网(线);试验压力≥1.0Mpa或管径Ф≥500mm的铸铁给水管网(线);管径Ф≥800mm的排水管网(线)。11、 附属于上述工程各种设备及其相关的管道、电气、仪表、金属结构及其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12、 净化、超净、恒温通风空调系统;作用建筑面积≥10000m²民用工程集中空调(含防排烟)系统安装。13、 作用建筑面积≥5000m²的自动灭火消防系统;智能化建筑物中的弱电安装工程。14、 专业用灯光、音响系统。
Ⅱ类 1、 台重<35t各类机械设备;配套功率<1500kW的压缩机(组)、风机、泵类设备;引进主要设备的安装工程。2、 主钩起重量桥式≥5t桥式、门式、梁式、壁行及悬臂起重机及其轨道安装;运行速度<1.5m/s自动、半自动电梯;自动扶梯、自动步行道;Ⅰ类以外其他输送设备安装。3、 容量<1000kV·A变配电装置;电压<6 kV架空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工业厂房及厂区照明工程。4、 蒸发量≥4t/h各型快装(含整装燃油、气)、组装锅炉及其配套工程。5、 各类常压容器及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台重<40t各类静置设备安装。6、 Ⅰ类工程以外的工业炉设备安装。7、 Ⅰ类工程以外金属贮罐、气柜、火炬塔架制作安装。8、 Ⅰ类工程以外制冷站、换热站安装工程。9、 未有探伤要求的工艺管网(线);试验压力<1.0Mpa的铸铁给水管网(线);管径Ф<800mm的排水管网(线)。10、 附属于上述工程各种设备及其相关的管道、电气、仪表、金属结构及其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11、 工业厂房除尘、排毒、排烟、通风和分散式(局部)空调系统;作用建筑面积<10000m²民用工程集中空调(含防排烟)系统安装。12、 作用建筑面积<5000m²的自动灭火消防系统;非智能化建筑物中的弱电安装工程。13、 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及其室外配套的低压供电、照明、防雷接地、采暖、给排水、卫生、消防(消火栓系统)、燃气系统安装。
Ⅲ类 1、 台重≤5t各类机械设备;配套功率<300kW的压缩机(组)、风机、泵类设备;Ⅰ、Ⅱ类工程以外的梁式、壁行、悬臂式起重机及轨道;各种电动葫芦、单轨小车及轨道安装;小型杂物电梯安装。2、 蒸发量<4t/h各型快装(含整装燃油、气)锅炉、常压锅炉及其配套工程。3、 台重<5t的静置设备安装。4、 Ⅲ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及其室外配套的低压供电、照明、防雷接地、采暖、给排水、卫生、消防(消火栓系统)、燃气系统安装。5、 Ⅰ、Ⅱ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安装工程。
2、 炉窑砌筑工程
工程类别 工程类别标准
Ⅰ类 1、 专业炉窑设备的砌筑2、 中压锅炉、各型散装锅炉的炉体砌筑。
Ⅱ类 一般炉窑设备的砌筑
Ⅲ类 Ⅰ、Ⅱ类工程以外的炉体砌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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