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遇到流动性淤泥或流砂时,孔圈护壁的施工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 减少每节护壁的高度(可取0.3~0.5M),或采用钢护筒施工,采用上述方法后仍无法施工时,应迅速用砂回填桩孔到能控制坍孔为止,并速报有关技术部门及设计单位处理;
(2) 对塌方施工段应即挖、即验收、即灌注护壁混凝土;
(3) 开挖时流砂严重的桩孔,应先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应先在地下水流的上方。
(4) 当抽水影响邻近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及地面下沉时,应即在原有建(构)筑物附近设立灌水管,或利用已开挖但未完成的桩孔进行灌水,以保持水压平衡与土体稳定。
2. 当挖孔至设计持力层岩(土)面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和质检(监)部门对孔底岩(土)性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按设计要求进行入岩挖掘或进行扩底端施工。
3. 当风镐挖掘岩层难于作业时,可采用无声破碎方法。若用少量炸药爆破,应订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公安部门批准,严格按爆破作业规定进行。孔内爆破时,现场其它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
4. 主筋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3倍以上;
5. 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主筋一般不设弯钩,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以免妨碍导管工作;
6. 搬运和吊装时,应防止变形,安放要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就位后应立即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