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后能不能开发??
请教各位,开发商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等几种,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用地凡属于营利性的商品房开发、旅游、商业、娱乐等用途的,必须通过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然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请问:我公司向一私人购买土地(即土地转让)至公司名下准备开发,该土地性质是仓储用地,该私人取得土地的方式是协议出让,那么我公司买下该土地后,是否去土地部门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就可进行房地产开发??由于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规定,该土地取得方式不属于出让而是转让,是否还需补办其他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