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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前言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我国一些有识之士开始积极倡导安全文化,提出“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安全文化的高度来认识”的新思路,发布了《中国安全文化发展战略建议书》。受到政府的一些主管领导人对安全文化的建设高度重视,如1994年12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李沛瑶就安全文化建设题词:“普及安全文化知识,提高人民安康水平;”1995年七月,吴邦国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话会议上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倡导安全文化等措施,促进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的普遍提高。”当时在全国掀起宣传安全文化知识的新高潮,1995年全国第五次“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把“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列为三大主要内容之一。同时一些行业和企业也纷纷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如核电、电力、铁路、石油化工等行业进行了一些试点,取得了明显效果。然而,近几年安全文化活动正逐步在一些企业淡化。究其何原因,笔者认为应重点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一、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理念
   1.1零事故原则
   任何人都有愿意受到伤害或者患病,而希望安全。如果把这种愿望划作一种精神财富,总结为“大家一起来向零事故挑战”的全体员工的共同意志,就一定能得到企业全体员工的一致拥护。
   1.2危险预知原则
   要现实零事故原则,必须把岗位一切潜在的危险因素事先辨识出来,加以控制和解决,从根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因而,应在事故发生之前,发现和掌握这些危险因素,同时对那些可能成为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预知和预测,并尽力排除。
   1.3全员参加原则
   全员参加,即大家一起共同,站在每个人的立场与工作岗位角度,主动发掘其所在作业场所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因素,以无事故和无疾病为目标,共同努力做到预先推进安全卫生管理。
   二、班组危险预知活动是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主要内容
2.1定义
   班组危险预知活动是当前安全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该活动地在作业前,在班组长或作业负责主持人下,利用安全活动时间及工前较短时间进行的群众性的危险预测预防活动。这类活动类似于解放军作战前的诸葛亮会,发动群众讨论敌情,研究作战方案,克敌致胜。是控制人为失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真正实现“三不伤害”的重要手段。
    危险预活动分危险预知训练和工前五分钟活动两步骤进行。前一阶段主要是发掘危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后一阶段重点落实预防措施。
   2.2班组危险预知活动的内容
   通过危险预知活动,应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1)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间;
  2)作业现场状况;
  3)事故原因分析;
  4)潜在事故模式;
  5)危险控制措施。
  2.3危险预知活动程序
  2.4组织班组危险预知训练须注意的问题
  (1) 加强领导,要求根据危险源辨识的结果,PDCA循环模式拟定预知训练课题计划,分批分期下达到班组开展活动,并将实施结果纳入考评内容。
  (2) 班组长准备,活动前要求班组长对所进行课题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准备,以便活动时心中有数,进行引导性发言,节约活动时间,提高活动质量。
   (3) 全员参加,充分发挥集体智慧,调动群众积极性,使大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应在活跃的气氛中进行,不能一言堂;应让所有组员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危险预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a发现问题
   b研究重点
   c提出措施
   d制定对策
  (4)训练形式直观,多样化,班组长可结合岗位作业状况,画一些作业示意图,便于大家分析讨论。
  (5)抓好危险预知训练记录表的审查和整理。预知训练进行到一定阶段,车间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对已完成题目进行系统审查、修改和完善,归纳形成标准化的教材,作为工前五分钟活动的依据
  2.5工前五分钟活动
    工前五分钟活动是预知训练结果在实际工作的应用,由作业负责人组织从事该项作业的人员在作业现场利用较短时间进行,要求根据危险预知训练提出的内容对“人员、工具、环境、对象‘进行、四确认’,并将控制措施逐项落实到人。重大危险作业应作业安全和工序安全两个阶段开展工前五分钟活动。
   三、应用实例
   以冶金企业炼钢生产为例,其班组危险预知活动以记录表形式作为活动结果,见附表“班组危险预知活动记录表。
结语
    班组危险预知活动是日本中央劳动灾害防御协会于1973年提出“零事故运动”的支柱,目前在亚太地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广泛推进,效果明显。当你走进开展上述活动的企业,你就会感到一股安全文化的气息和氛围,其车间的墙上、黑板以及班组活动场所,到处都标识着作业场所的危险及其控制信息。我国也有一些企业正在开展,如上海宝山钢铁(集团)公司等企业,已在班组全面推广,企业的伤亡事故得到明显控制,全员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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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13号
现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予以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涉及特种作业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培  训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第六条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七条 取得培训资格的单位,每5年由原审查、批准机构进行1次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和基本培训教材,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和组织编写。
第九条 培训单位应将培训计划、教员资格等资料报送考核、发证单位备案。
第三章 考核和发证
第十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审查认可。
第十三条 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填写考核申请表,由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第十四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通用。
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
第十七条 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十八条 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证单位申请复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初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上一年度本地区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二十三条 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单位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四)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第二十五条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第二十七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审查认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和考核单位的资格,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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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与事故隐患

事故与事故隐患
一、比较
(1)、相同之处
   1.都是在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2.都涉及到人、物和系统环境。
   3.都对人们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2)、不同之处:
   1.事故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隐患是在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的静态过程中积聚和发展的。
   2.事故的发生是在潜在能量激发的结果,事故隐患的存在和积累其潜在能量尚未激发或还未形成激发状态。
   3.事故已导致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财物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有一定的甚至相当大的或巨大的破坏力;而事故隐患则还没有产生这样的损失、伤害和破坏性。
   4.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偶然性的特点,一旦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其速度极快,不易阻止,后果亦难以预料;事故隐患具有隐蔽性,不构成条件(即激发潜能)不会酿成事故,而且有可发现性,采取有效措施能暂时控制以至消除事故条件的形成。
由此可见,及早地对事故隐患加以超前性的诊断或辨识,然后进行针对性治理,予以消除。或者采取预防对策措施,遏制其向事故方面的转化,对维持人们的正常的行动(如生产或社会活动),就显得具有特殊的实际意义,这对我们从事风险施工较大的建筑行业而言,是犹为重要的。
   二、如何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
     怎样对事故隐患进行诊断或辨识?通常是采用"界定"的办法来予以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
     1.界定的含义。所谓界定,系为界线的判定,确定或认定。在日常的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中,由于人的因素(例如管理能力、制度执行、操作技能、心理状态、知识水平、生理作用等),物的变化(例如设备及电器老化、锈蚀,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位移和与施工进度的不衔接),以及环境的影响(例如污染、风蚀、暴晒等),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头、隐患等个安全因素,如果不发现、不查找、个消除,会打扰和影响生产过程或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不安全因素有的是疵点、缺点,只要检查发现后进行消缺处理,便解决问题,不会生成激发潜能(例
如动能、势能、化学能、热能等)的条件;有的则具有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形成事故隐患,不进行整治或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通过"界定"具不具备生成激发潜能的条件,便能诊断或辨识是不是存在事故隐患。
   2.怎样通过界定来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界定的原则,是看众多的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隐患等不安全因素中,有否可能蕴藏着激发潜能突然释放而发生与人的意志相反或客观规律相违背,会迫使生产和行动暂时地或永久地停止的事故条件。即是否有隐藏或潜伏在内部的祸患。危机或危险事件。
   问题、缺陷、故障、苗子都是外露性的,有现象表现出来;事故隐患则是内涵性的,要透过现象才能分析判定。因此,事故隐患呈现了内在本质的薄弱点(或称危险点、危险源),靠人的知识和经验,靠科学的评估和计算,靠科学检测仪器的探测和监视,才能予以发现,并想出对策措施予以整治后消除,把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
   (2)诊断或辨识事故隐患是一项有一定技术含量和难度的工作,必须从大量采集的现象中进行技术分析来发现和查寻。
   建筑施工行业大体上可由下列途径来获取事故隐患存在的信息。
   l)施工班组每天上岗前检查和作业中检查,工地安全员每日每时巡回监督检查,不间断地收集动态信息。
   2)设备、安全、技术、施工、消防、卫生等各种专业人员的不定期检查,了解关键设备、重点部位、受监控的危险点(源)和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的工作状态,从中可能掌握安全信息。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有针对性和仔细全面。这一点对企业加强对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安全监控力度,更为重要。因为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的安全状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作用。可以这样说,管好了关键要害(重点)部位和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基本掌握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大局。
   (3)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例如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的公司大检查等),可以从面上得到大量安全信息(如问题、缺陷、苗子甚至直接的隐患)。
   (4)在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质量评定等,从中发现结构安全隐患或缺陷、问题。
   (5)通过机械设备大检修、中修或紧急停机后的抢修,获取有关机械设备的实际安全信息。
   (6)通过事故分析,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寻找隐患。
   (7)运用危险性预分析、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事故树逻辑分析等各种安全科学方法,寻找潜在危险,发现事故隐患。
    思想上对隐患的错误认识,是最大的隐患,首先要消除企业领导头脑中对安全不重视的隐患。不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就是不重视安全工作,就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就是没有执行好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就是对企业和职工极大的不负责,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因此,企业领导应认真组织整改隐患工作。整改隐患.工作的本身就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采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就是预防和消灭事故。企业在组织隐患整改时。应认真制订实施方案,其措施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长远性。可操作性。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的安全装置,具有安全可靠性,易操作。易维修。还应考虑少花钱节省费用达到更好的效果。在实施方面要定人定时间,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安技部门要审查整改措施,验收整改工作。最后还应制订措施,保证所整改的内容能够得到巩固,发挥作用,而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失去作用,那就失去了整改的意义和效果了,这点非常重要。
     资金是保证整改.工作的重要条件,缺少资金就难以整改隐患,这个问题在当前较为突出,没有资金的投人就必然隐患依旧,企业就不能安全生产。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效益安全都是企业的生命,缺少那一方面企业都难以生存,整改隐患虽然投入了一些资金,但消除了危险源,防止了因事故所造成的重大损失,也就是效益。投人资金治理隐患,关键是领导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怕花钱整改隐患,看起来省了些钱,一日酿成事故企业就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破产,岂不因小失大。因此保证整改隐患所需资金,是一个聪明的企.业决策者的选择。
   善于发现和辨别动态的隐患。无数事故分析证实。隐患存在是事故的成因。多一个隐患就多一个发生事故的危险.同时,隐患也是变化的、动态的,有生产活动就会出现隐患,老的隐患解决了新的隐患又出现了,有的隐患是动态的,有的是静止的,有的隐患会反复产生,有的隐患是直观的,有的是潜在不易发现的.有些隐患是随着时间而发牛变化,有的隐患会在瞬间发生裂变.隐患有着不同程度的危险性,隐患来自各个方面、各种原因,认识隐患是预防隐患的重要前提,要运用监测监控手段、管理的手段、技术手段,做好预防隐患的工作,防止隐患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制造、产品、安装、生产过程中不留下隐患。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不给隐患有存在和发展的机会。防隐患比整改隐患更具有意义。
   为维护企业安全,避免事故,安全监督部门应制订措施,加强整改隐患的监督工作,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对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应追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迫使企业认真对待整改隐患工作。监督的职能不仅是指出企业存在什么隐患,更重要的是要督促整改隐患,直到达到目的为止,这样才发挥了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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