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 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2.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3. 履行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并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4. 工作诚恳、认真,有强烈的责任心。
5. 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6. 不接受除监理酬金以外的业主的额外津贴及施工单位的任何补贴。
7. 不泄露自己所承担监理项目需要保密的事项。
8.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集体荣誉感,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信誉。
9. 不讲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话,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声誉的事。
10. 不断钻研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