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论
根据计算结果,有以下几点结论:
1) 结构发生彻底的连锁倒塌是因为火灾削弱结构构件和上部结构塌落冲击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计算结果,在撞击破坏后,塔楼并没有立刻倒塌,北塔仍然可以继续维持,南塔由于破坏不对称,变形很大,但也没有倒塌。这与实际情况下,两座塔楼在撞击后仍然维持了近两个小时的情况基本相同。
2) 提高结构抗火能力或限制火灾的影响范围将有效的防止或迟滞结构的倒塌。我们通过改变材料属性来模拟火灾影响。根据最后计算结果,即使结构已经受到严重的撞击损伤,只要火灾影响范围能控制在残余截面20%~25%以内的话,仍然可以避免倒塌。只有当撞击区残余结构有超过30~50%结构因火灾丧失承载力以后,结构才开始进入倒塌阶段。
3) 结构进入倒塌阶段后,非撞击区的连续破坏主要是因为撞击区以上结构塌落的冲量作用。且其冲击作用力远大于堆载影响。此外,在倒塌过程中,撞击区以上和撞击区以下的结构不断接触碰撞,导致大量结构碎片从结构上散落,很难形成大量的局部堆载,所以,堆载并不是结构连续倒塌的主要原因。
4) 提高构件的延性是防止连锁倒塌发生的有效措施。以上分析中,若均取钢结构部分的断裂的塑性变形能力为0.5%,将发生彻底的连续倒塌。如果断裂塑性变形能力达到1%,则冲击能量不断被结构吸收,连锁倒塌不会进行到底,将在撞击区以下80~100米左右停止,而当塑性变形能力达到5%底时候,仅仅只有撞击区附近的部分结构会倒塌破坏,不会发生连锁反应。所以,如果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可以吸收上部结构塌落的冲击荷载的话,就可以将连锁倒塌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即使考虑堆载影响,结构仍然有较大的生存可能性,避免连续倒塌的惨剧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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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世华,方鄂华,高层建筑结构设计, 清华大学出版社,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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