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楼主的看法,以我在施工现场的管理经验来看,控制班组的经济手段对有效管理非常有必要.特别是现在的班组工人综合素质不是太好的情况下.
另外,我觉得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度的问题,数额不能太大,动辄就是三\五千,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反而不利于惩戒作用.而且轻易不要使用,将心比心,他们也是出门挣钱,但也要让他们感觉到心疼,最好是在开工前就告知具体的额度.
在实行扣除罚款的时候,要顶住各种压力,坚决实行.但在形式上可以灵活实行.因为现在工程进度款不是很充裕,对那个工程恐怕都是这样,有的本来就拖欠班组的工程款.发放班组款子的时候,如果他可以拿的进度款是5万,这个月的罚款是5000,那么实际发放的时候,仍旧发5万,而不是4.5万,而在手续上却是5.5万.这样,既可取得处罚的惩戒效果,又可保证班组必要的民工生活开支,以利于稳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