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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商业地产的三权分离和三权制衡

商业地产的三权分离和三权制衡

经营..所有..使用..管理..投资,,消费,,共赢!!

管理者、经营者、发展商三者应是三权分立,但由于各种因素干扰,出售部分商铺似乎很难避免,但关键是要在售和租方面取得平衡————在售的时候不要大动干戈,尽可能保留主体部分。另外,不能太注重收入,商业项目主要是为市民服务,不是为利润。但如果你做到了为市民服务,利润则随之而来。只有关注消费者,利润才能滚滚而来,这体现了市场营销的终极思想。  

商业地产项目的开发商与零售商是一对矛盾体,开发商希望卖铺以回笼资金,而零售商希望只租不售保留完整产权以便于统一管理;开发商希望出租更多的商业面积,而零售商希望有更多的面积营造休闲的商业氛围;开发商希望出租后的经营由零售商自己操作,而零售商则希望有统一的机构整合资源合力营销。作为开发公司,应该专注于物业开发,同时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不应轻易介入全新的零售领域。开发商提供的只是公共空间的物业管理,至于公共空间的文化展示、商业促销,以及各种零售组团之间、零售商户之间如何发挥综合联动效应,必须由专业管理公司完成。  

商业管理不同一般物业管理,发展商要善于经营,且要与零售商共同培育市场,共同分享收益,互相依存。通过与主力店合作,发展商可以较好地利用主力店的零售经验,并通过其积聚效应带动其他片区的出租,通过其集聚力,也可减轻商店本身的营销压力。开发商与主力店的合作,还必须具备零售的能力;且开发商要完成从业主到股东、从专心做地产到与零售商一起成长升级的角色转变。因为,商业地产的精髓是期望通过持续的经营活动来获取利润。至于主力店,则应贡献专业经验,发挥营销聚集客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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