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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 北京中华世纪坛工程标底编制曝15万元贪污案

本主题由 TCD 于 2008-8-27 21:35 分类

北京中华世纪坛工程标底编制曝15万元贪污案

2006.4.20上午9点10分,身穿灰色号服、表情沮丧的冯树贤被带上法庭。首钢纪检部门及有关领导30多人旁听了此案。

检察院指控:1999至2001年间,冯树贤在担任首钢设计院工程经济室主任助理及首钢设计院技术经济室主任工程师期间,利用代表单位负责北京世纪坛工程标底编制及工程结算工作的组织实施职务之便,先后两次将北京城建五公司第七项目部给付的好处费15万元予以侵吞。

“我对起诉书指控的5起事实都没有异议。但是我对指控我犯有贪污罪的罪名有点意见。”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之后,冯树贤声音不大地说了这番话。他称:“我在担任咨询部经理期间,为咨询部拉了350万元业务,文件规定我可以提取20%到30%的咨询费,我认为我拿的钱应该属于信息费。”

当公诉人反问冯树贤:“既然按照文件规定你可以拿20%到30%的信息费,你为什么还要采取造假名单的方式冒领这些钱?”冯树贤哑口无言。

摘自http://news.163.com/06/0420/10/2F57BR3800011229.html

前车..

那么冯树贤在承接世纪坛标底编制和负责北京同仁医院工程审核的过程中,以提高标底和放宽审核标准的手段收受施工方25万元好处费是否属于“商业贿赂”?有关检察官认为上述两起犯罪事实,符合“商业贿赂”的特征。而现场旁听此案的首钢纪检部门一位领导表示,如何利用《刑法》武器打击“商业贿赂”目前法律上有待完善。担任此案公诉人的李凯检察官表示,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他不方便表态。待此案审结之后,他会就此问题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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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些蛀虫要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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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些人必须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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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这不就是受贿嘛
商业受贿更应该严厉打击,这样根本就是在扰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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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这些现象都有些麻木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的的招投标,好多早就成了走过场,什么“围标”、“招陪标”啦,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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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树贤称:“我在担任咨询部经理期间,为咨询部拉了350万元业务,文件规定我可以提取20%到30%的咨询费,我认为我拿的钱应该属于信息费。”

看看这就是灰色收入啊
我选择,不走寻常路。我喜欢,非一般的感觉。我才刚上路,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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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重典

目前的情况,鱼龙混杂,乱七八糟,到了要用重典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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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梁不正下梁一定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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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整治这些首钢的败类吧,首钢发展不起来,都是让这帮蛀虫给闹的,科级以上都应该审查审查,最多1%的错审率,首钢人缺乏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就是因为用人唯亲,不是用人为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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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皮也咯 于 2006-5-12 10:18 发表
说实话,我对这些现象都有些麻木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的的招投标,好多早就成了走过场,什么“围标”、“招陪标”啦,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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