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第四部分)
安全管理基本制度 (第四部分)
十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定期检查
a)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b)项目安全专职人员每旬组织一次检查;
2、随机检查
a)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实行经常性的检查;
b)安全检查人员对管内实行全过程检查;
c)检查要有记录。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整改,并对结果进行验收。
a)口头责令立即改正;
b)签发安全通知书;
c)经济处罚;
d)停工整顿。
4、检查的重点
a)存在的隐患和整改情况
b)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c)违章违纪情况
d)工地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e)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情况
十九、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制订安全设施标准化措施,并在施工中逐项落实。
2、施工现场的标准化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拆动,如确因施工需要拆一下,必须经安质部门同意并填写安全施工票。
3、施工现场标准化设施一经拆动,动用单位必须保证此处安全,处理完后不得留下事故隐患。
4、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保护器应由物资部门采购,并由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管理。
5、施工现场标准化设施由安质部门负责管理,施工人员应予以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否则原价赔偿,并按原价20%罚款。
二十、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小型机械、工器具的使用人员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专机负责制,手持电动机械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
2、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人员必须做到: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发挥机械设备应有的效率,完成各项定额指标,努力降低能源消耗。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3)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构造、性能、用途;会操作、维修、排除故障。
(4)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坚固调整和防腐,保证其附属装置完好。
(5)认真执行项目建立的岗位责任制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6)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规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及运行记录。
(7)努力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新增加机械、工器具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试运转。在试运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和注意事项,并经必要的训练掌握技术后方可试运行,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两班或三班作业的小型机械要有交接班制度,同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班清楚。
5、按机械特点和使用时间长短,应设防雨棚及保温棚,保证机械正常。
6、小型机械、工器具使用的燃料、润滑油必须按规定选用,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经常保持清洁,机械滤清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机械设备进入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措施
二十一、岗位、工序安全工作交接班制度
1、岗位、工序安全工作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必须在岗位进行交接。
2、交班人在交班前填好当班的安全工作记录。接班人在接班时,认为交班人的记录完整准确后,在当班记录下款接班人处签字。
3、安全工作记录内容:
(1)起重作业。各种起重设备的工作状况,钢丝绳的运行情况,现场作业的安全保护措施情况,安全网的绑扎情况,安全带的数量及状况。个人劳动保护情况,个人作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2)木工作业。各种木工带电机械的工作情况,防触、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情况,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工作走台板的维护、更新,安全带数量及状况,个人劳动保护情况,个人作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3)电气作业。检查现场、生活区的用电情况,各处固定配电箱、箱内的各种电气元件的完好情况,电气作业、各处安装电缆线、电源线的型号规格,安装用电设备注明批准人和安装人,作业者人数及姓名。个人劳动保护情况,个人作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4)混凝土作业。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振捣棒的电缆线完好及触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绝缘手套的绝缘性,散、落混凝土清除情况,个人劳动保护情况,个人作业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5)钢筋作业。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劳动保护情况,带电设备工作状况,触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个人作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6)水电焊作业。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劳动保护情况,使用的工具、各类仪表完好情况,安全带数量及状况,各种电焊机的带电设备的工作情况,触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和接地线的完好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7)线路作业。现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情况,线路施工的安全状态,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状态及材料的清理堆放情况。防护布置情况,个人作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8)路基作业。现场地下设施埋设情况,机械设备安全运用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安全监控措施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9)巡道作业。线路、桥涵设备状态,有无损坏丢失。路基状态,有无冲刷等其它情况。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措施情况,有无其它障碍物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自我安全防护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写明处理结果。
4、交接班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当班发现的隐患当班处理,处理不了报告本单位第一安全责任者。
5、交接班记录必须严肃认真填写,准确反映当班的安全工作情况。
二十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三新人员要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项目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每旬一次。
三、场地必须分区布置,划分为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材料区、仓库区、办公生活区、机械站等区域,各区之间应有一定的防火间距。
四、现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以及使用火炉取暖,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加强用电管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六、取暖锅炉、茶炉严禁缺水点火,室内不准放杂物,离人加锁。炉灰用水浸灭后清除。
七、配电装置要保持良好、清洁。电源和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乱拉电线,乱安电气装置或在电气设备上放置物品。
八、轨道车的火炉、烟筒、垫板护栏应安装牢固,烟筒与车顶四周必须用隔热材料填充。乘务员要认真了望,注意观察列车运行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扑救;发现火情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九、各种车辆必须装备灭火器, 在装卸作业中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
十、货场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仓库内照明设备的开关、配电盘必须安装在库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
十二、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二十三、电气化铁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项目根据现场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职工(包括民工)培训学习《防止电气化铁路区段职工触电事故安全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自电气化通电起,所有接触网设备,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之前均按有电对待。
3、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工班长应把电气化安全知识当作一项重要内容在班前安全教育会上进行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时,均要切合实际的把电气化安全知识纳入其中。
4、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如在不足2米处进行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向电力调度提出停电申请,停电后安装临时可靠接地线,并设专人监护。
5、严禁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一经发现待岗处理。
6、严禁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并悬挂警示标志。
7、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远离10米以上,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车站值班员处理。
8、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脚手架、施工机具等必须装设良好的接地线和“高压危险”明显标志。
9、起道作业;单股不得超过30毫米;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范围不得超过30毫米。确需超出时,通知接触网工区,与供电部门协同施工。
10、下列作业必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在接触网工区配合下方准进行。
(1)、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时;
(2)、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钢轨上的夹板时;
(3)、更换整组道岔时;
(4)、更换单根钢轨或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时;
更换完毕,经供电人员配合检查合格后方准撤除防护设施。
11、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如需拆开要由接触网工进行。
12、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以下作业:
(1)、禁止站在车辆高手闸制动他台上拧闸,在敞车、平车装载货物上面坐立或装卸货物、捆绑篷布。
(2)、在轨道车上装卸料具时,所用工具禁止超过头顶。
(3)、禁止使用胶皮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13、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明火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超过4米时,水流严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14、通过道口的汽车,禁止其装载高度超过4.2米,并严禁在装载高度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以上问题,一经发现做出如下处理:
(1)、按照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2)、对违章者处以100元罚款,严重者待岗。
(3)、严重危及人身、行车安全,责令停工。
15、未尽事宜,遵守沈铁安函[2001]170号文。
二十四、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暂行)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不符合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引用标准
3.1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3.2 铁办[2004]2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3 中铁九局程发[2004]115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3.4 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3.5 第一公司人发[2004]第60号《施工生产安全奖罚规定》
4 术语与缩写
4.1 中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2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4.3营业线施工:指既有线增建线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施工,线路、桥隧大中修、机械化维修施工,信、联、闭设备大中修、维修施工,牵引供电设备、电力贯通线、供水管线大中修、维修施工,影响路基稳定及侵入建筑接近限界的各类施工。
4.4引用ZJYGS/SC02—200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中的术语与缩写。
5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是本规定的主管领导。
5.2 安全质量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与实施。
5.3 施工技术部负责施工审批手续的办理及与外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负责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交底。
5.4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对使用的机械、车辆、各类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落实。
5.6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机构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负责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的检查与控制工作。
6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6.1 营业线行车设备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行车和施工的绝对安全。
6.2 营业线施工要坚持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包保干部要坚守工地,要牢固树立行车,特别是旅客列车无小事的观念。
6.3 各单位在组织营业线施工前,应广泛及时收集工程项目所在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的相关文件,并熟悉掌握其内容,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4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过程监督检查,严控违章违规行为。
6.5 强化对安全防护部位的控制和监督,认真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不能保证安全施工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严禁施工。
6.6 严格执行施工管理卡死制度
6.6.1严禁盲目施工。开工前,必须按铁办29号文及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文办理有关安全审批手续,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6.6.2加强营业线施工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分包给运营单位零小、过渡工程时,必须与运营单位签定施工配合协议,明确责任。
6.6.3严格执行项目干部安全包保制度,深入现场监控关键部位。
6.6.4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下达至班组。没有安全措施,不向职工交底,严禁施工作业。
6.6.5施工作业时每天必须召开碰头会及早点名会,总结、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严禁无计划施工作业。
6.6.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特别是防护员、巡道员、道口员必须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培训、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6.6.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严禁违章盲目乱干;严肃职工作业纪律,严禁令行不止,纪律松弛。
6.6.8机动车辆动用作业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并由专人指挥及监控,严禁私自动用及盲目乱干。
6.6.9对司机要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外雇机动车要签定租用协议),严禁非专职司机动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厂内车辆禁止出作业现场。
6.6.10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按施工要求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严禁越级指挥及第一责任人离岗。
6.7严格执行施工行车安全卡死制度
6.7.1既有线附近动土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并经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确认地下设施位置(走向、深度),在示意图上明确范围互相签认,严格执行“两图一表”制度,挖探沟时,设专人监护指挥。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严禁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应到场监护而未到时就进行动土作业。
6.7.2施工机械、车辆在既有线附近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员,并有专人指挥监控。严禁侵入限界,来车时必须提前停止作业。
6.7.3 严禁私设临时道口。必须经路局审批后加强管理,按标准设置临时道口,并备齐防护用品。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设经过培训的道口看守员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6.7.4当列车通过时,框构桥施工严禁顶进作业,对便梁基础及线路状态经常检查。雨季施工应随开挖随顶进,对两侧路基做好覆盖防护,防止冲刷塌方。
6.7.5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未分段进行,做好支护;各种基坑、基础开挖中必须有支护,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
6.7.6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线路加固设备必须有绝缘装置,并定期测试。撬棍、压机棒、单轨小车手柄等施工机具必须有绝缘套管。
6.7.7工料具必须随作业人员同时提前下道避让列车,严禁工料具侵限;施工机械、材料堆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限界,堆码放置牢固。下班前带班人必须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侵限工料具后,方准撤离现场。
6.7.8施工封锁慢行前一小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申请施工封锁的手续;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工作范围,按规定的施工时间、里程、慢行速度及时更换慢行牌等标志,坚持每日检查防损坏或丢失,保证测速仪工作状态良好,填写慢行测速记录。
6.7.9施工封锁开通前,严格执行(公司监察、项目安质员、工务安全检查员)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达到开通条件、物料堆码整齐、不侵限),形成记录,严禁盲目开通线路。
6.7.10工务、电务等单位配合施工,必须提前做好通知,与其明确施工范围,并将通知到的对方负责人姓名、时间等做好记录。进行线路及道岔维修作业时,车站设驻站联络员;道岔上进行任何作业,必须有电务人员到场监护。
6.7.11在既有线上施工,严禁未在车站登记,动用行车设备或各种小车。使用单轨小车时,必须有指定使用负责人,并配置足够人员,能随时将小车撤出线路以外,并设工地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
6.7.12在未开通线路上使用小车或捣固机等自轮运转设备有溜逸侵限危险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溜逸措施。在未开通线路上设置简易车挡或防溜枕木,防溜枕木必须两端锁在钢轨上,坚持专人定期检查。防溜枕木为贯通式,材质良好,端部涂成红色,夹角30°其规格可按斜口,深100mm,宽90mm。
6.7.13轨道车在既有线上行驶,必须有登销记录,各种备品齐全完好,与行车部门办妥一切行车手续。运行中,严格执行不间断了望、呼唤应答制度及站停检查制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运载路料、机具设备等,必须捆绑牢固,并经严格的检查,运行中加强监控。
6.7.14工程列车卸碴必须安排足够人员配合作业,管理人员进行监控。严禁单侧卸车或K车卸碴车门卡住造成偏载,严禁轻、重车混卸。
6.8严格执行施工人身安全卡死制度
6.8.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班中各种施工(电焊、硫磺锚固、高处、双层、电气等)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严禁施工作业。桥梁施工现场及其它双层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扎好安全带并挂好(特殊困难时,必须设置挂安全带的栏杆或绳索)。
6.8.2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在站内按规定路线行走,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6.8.3严禁横越线路。必须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设专职防护员,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6.8.4,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避车,在铁路限界内休息。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6.8.5既有线作业必须设专职防护员,必要时并指派驻站联络员,严禁通讯联络不畅及监护不到位。
6.8.6对三新人员(新入路员工,重新转岗、上岗的职工,新招收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6.8.7严禁民工单独上道作业,上道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
6.8.8起道机应由有经验的员工操作,做到人不离机、手不离把。使用撬棍翻动钢轨,由有经验人员操作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
6.8.9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电工作业必须执行2人制。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管,严禁无证操作。
6.8.10严禁高空抛物,跳板接头应在脚手架上绑牢,严禁悬空。
6.9严格执行电气化区段作业安全卡死制度
6.9.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时,均要切合实际的把电气化安全知识纳入其中。
6.9.2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9.3电气化区段,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皮尺、钢尺等)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技术人员严禁使用铝制塔尺进行测量,必须使用木塔尺。
6.9.4严禁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严禁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6.9.5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必须远离10米以上,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车站值班员处理。
6.9.6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脚手架、施工机具等必须装设良好的接地线和“高压危险”明显标志。
6.9.7起道作业;单股不得超过30毫米;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范围不得超过30毫米。确需超出时,通知接触网工区,与供电部门协同施工。
6.9.8下列作业必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在接触网工区配合下方准进行: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时;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钢轨上的夹板时;更换整组道岔时;更换单根钢轨或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时。更换完毕,经供电人员配合检查合格后方准撤除防护设施。
6.9.9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如需拆开要由接触网工进行。
6.9.10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以下作业:禁止站在车辆高手闸制动他台上拧闸,在敞车、平车装载货物上面坐立或装卸货物、捆绑篷布;在轨道车上装卸料具时,所用工具禁止超过头顶;禁止使用胶皮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6.9.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明火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超过4米时,水流严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6.9.12通过道口的汽车,禁止其装载高度超过4.2米,并严禁在装载高度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6.10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6.10.1施工安全例会程序
6.10.1.1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施工前在工地召开,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部、公司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公安派出所、社会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派员。
6.10.1.2由项目经理按照运营部门组织例会后,按例会决定汇报。
1、施工准备、作业程序、影响范围,组织结构。
2、配合单位的相关工作,配合要求、时间日程、联络方法、开通时间,以及信息沟通反馈工作。
3、安全组织、安全措施、施工联络、施工防护、开通或列车放行前安全质量检查,慢行防护,养路维修。
4、人员配备、机具、设备准备。
5、后勤保障,现场治安维持及防范。
6、应急事件的准备和处理(编制应急予案)
6.10.1.3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落实公司领导的部署和要求。
6.10.2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落实和具体工作
6.10.2.1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安全协议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6.10.2.2安全责任界定:与工务、电气化、电务、车务、房产等其他部门结合部的安全责任区,双方责任是否界定清明确;
6.10.2.3对运营部门施工例会会议记实要求落实是否到位;
6.10.2.4落实项目经理部是否与设备主管单位,配合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配合时间、配合工作量(拆除、安装、移设相关行车设备)进行有确认的证实。
6.10.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预想是否到位,应急措施准备情况。
6.10.2.6落实施工作业防护,施工联络,慢行防护地段的准确里程和防护距离,防护设施准备是否到位。
6.10.2.7落实施工封锁前准备,作业中安全,开通前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后养路维修,值班巡道人员到位、职责是否到位。
6.10.2.8落实施工防护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联络设备,测速仪是否状态良好。
6.10.2.9监督检查对行车设备、巡检、与设备主管单位安全监控人员互检记实情况。
6.10.3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3.1施工前准备内容:
1、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向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安全培训教育。
3、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隐蔽建筑物的位置,各类建筑物的界限现状,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4、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落实到岗位上。
5、对于既有线行车设备和增加设备相互关系,几何尺寸,配轨尺寸,道岔的位置,标高,限界等有关施工封锁内容进行复检制度:一是项目总工对封锁上述内容与技术人员期间进行现场复检,加以确认。二是施工负责人与技术人员、班长对上述内容共同进行复检,核对确认后,方可施工。
6.10.3.2按运营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例会的要求,针对施工封锁现场进行勘测,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组织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封锁总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地点,既有行车设备现状与新设备的关系,影响范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情况,必要时设专人配合。
2、本次施工工作量,施工工序、采用的方法。
3、人员、材料、工具、机具设备的配备及数量,材料存放位置将使用的部位,谁负责,落实到人。
4、施工登记、要点、消点、领车,开通等重点步骤的施工联络,以及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设备主管单位的协调方案,责任到人。
5、防护设置,进行书面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6、施工工序细化,从未开通使用的线路、轨排、道岔,小到每个螺栓扣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7、组织相关人员(施工负责人、班长、相关部门)现场交底,主要内容:施工任务的划分,所需材料堆放位置,预铺位置,拆除旧料堆放位置,班与班分工接口的注意事项。
6.10.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4.1对施工封锁需用的各类路料、工具、机具、物资提前到场,保证施工需要。
6.10.4.2施工封锁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堆码有序整洁。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对备用路料和连续性施工不能及时清理的施工材料,要堆码稳固整齐,严禁侵限,必要时加封加锁派专人看管。
6.10.4.3施工封锁需轨道车组、吊车、架桥机组等大型自轮运转设备停存时,必须保证稳固和防溜逸,派专人负责。
6.10.5其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5.1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放火、防盗工作的落实。
6.10.5.2公安派出所负责落实对大型封锁施工,桥梁架设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6.10.5.3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大型施工的后勤生活供应和保障工作。
6.10.5.4其它部室项目按施工封锁实际负责落实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事宜。
6.11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问题整改,各单位安质部门要派人监控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严禁该部位继续施工作业。
6.12 逐级上报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发生事故,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7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7.1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例会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项目部 施工负责人
施工配合单位
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
施工计划安排及时间:
一、参加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人员(会签)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二、封锁施工前准备情况:
二、检查落实工作重点内容(见附页):
四、封锁施工需要配合的内容:
五、对封锁开通后提出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