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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如此计量,是否合理?

钢筋如此计量,是否合理?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本人遇到下面问题:
1.大家知道,螺纹钢筋一般按9m定尺供应,灌注桩钢筋笼长度为20多m,主筋必然存在搭接(一般为焊接),可这部分不予计量.但桩头和墩柱的搭接部分计量.
2.预制通道的盖板(约3mX1mX0.4m),其吊钩预埋钢筋不予计量,但桥梁预制空心板(10-16m)的吊钩预埋钢筋计量.
请懂行的朋友参与讨论.,
众人拾柴火焰高,共同的建工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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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了
楼主
啊,可惜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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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实际量,你可以调到其它的里面了,

对于不于计量的东东,在下料的时候考虑,在预算报价中定额内含 一部分

[ 本帖最后由 lld31 于 2006-6-5 09: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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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定额上规定的量来了.那上面是综合考虑了各各方面的因数.
走在茫茫的人海中.有时我会感觉到有点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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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损耗量是死的,我是问合不合理的问题。
众人拾柴火焰高,共同的建工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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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搭接头可以另按个算钱。
第2个,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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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是要看什么样的接头,一般都是用电弧焊的或水平对焊,那是不能算接头的是属于自然搭接,
第二个问题,一般来说施工图纸上有的应给予计算,3mX1mX0.4m的预制板我想不会注明有预埋钓钩吧
以上只是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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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钩预埋钢筋不予计量。预埋钢筋应该予计量。
关键是合同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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