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建筑节能迫在眉睫 建筑节能滞后五大原因
我国的建筑节能尚处于初步阶段。从1986年试行第一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至今,建筑节能工作还没有在全国全面推广开来。近年来,为推广节能建筑,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筑节能的法规文件。
近年来,虽然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一些文件的指导下,各省市也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制定一些建筑节能的文件和规定也有个别类型的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和示范小区试点。然而,建筑节能并未得到有效的大范围推广,绝大多数建筑施工还在延用能耗高、利用率低的建筑材料。据有关人员介绍造成这样的情况,有如下原因:
其一,建筑节能开发建设的成本相对较高。按照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测算,大体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要增加100元的成本,但是房价还要涨。而开发商追求的是更大的利润空间,不会做赔本买卖。
其二,建筑节能的法规配套不够完善。目前已出台的法规及节能设计标准,对建筑节能只有总的要求和使用的局限范围,难以推广到不同的建筑类型。
其三,消费者对节能建筑了解不够,不懂得节能建筑带来的种种利好,这使得开发商也不愿去使用节能建筑材料。
其四,节能技术与产品不够成熟。目前我国采用的建筑节能产品高科技含量较低,节能率也不高,多数是常规的建筑节能产品,高科技的高效保温建筑材料的开发应用范围较窄。
其五,国家对建筑节能的规范还没有列入强制执行的范畴。虽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建筑节能的法规文件,但是并没有强制执行,使得许多开发商还在使用落后产品和技术。
由此可以看出由于我国没有像德国等国家那样及早重视节约能源我国2001年以前的住宅建筑基本没有采用建筑节能不具备节能功能,2001年以后大量的建筑没有施行强制性措施,95%的建筑仍然不具备节能功能。为更有力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国家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令新建小区都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同时,应开发设计并推广高科技、高性能的节能建筑应用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目的。
摘自中国房产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