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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 江苏一个工日调整到40元,工费调差怎样做

本主题由 TCD 于 2008-8-27 21:53 分类

江苏一个工日调整到40元,工费调差怎样做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8月1日 起人工一个工日调整到40元,2004年是28元,现在是不是要做人工费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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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这么贵,广东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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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在取费表中,将人工调整系数改一下,应该是1.03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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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是不是05-8-1的那个文,以下是该文全文。
关于调整江苏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2005-8-1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体办法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要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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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今年是06年呀,
是这个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预算工资标准的动态管理,解决目前建设工程人工费及工人工资偏低的状况,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  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40.00元/工日,二类工37.00元/工日,三类工34.0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45.00~58.00元/工日;修缮工程:37.00元/工日;古建园林工程:第一册与第四册37.00元/工日,第二册与第三册45.0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48.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7.00~72.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57.0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40.00元/工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5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第二册与第三册47.00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8月1日前签定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4、执行2001年预算定额的建筑、安装和市政在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合同约定可按国家政策性调整进行调整时,未完成部分工作量(包括机械台班)人工工资标准按照37.00元/工日进行调整。

5、2004年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37元/工日执行。

6、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6年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抄报:省人民政府,建设部

抄送: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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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说的很明白啊!当然是调高人工费基数咯,自然要调差的,并且要滚费率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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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挣点钱真的是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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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工工资(包括机械人工工资)都要调整,使用软件的建议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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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调整市场价时按40元调进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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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看来你要加力哦!!
调高后人工费要计入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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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挣点钱真的是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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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tmd不讲理的审计还将你的审计下来,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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